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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質量保障價格合理服務完善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0屆會議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范圍內實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過0.50% m/m的規定,并出臺了相關的《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修正案、導則和通函等。為有效實施海事組織船用燃油硫含量限制的規定,現將《2020年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予以公告,請各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9年10月23日
2020年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中
這三點必須注意:
1.自2020年1月1日起,航行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應當使用硫含量不超過0.50% m/m的燃油(以下簡稱合規燃油)。本方案中的“燃油”,系指為了船舶推進或操作而交付船上的用于燃燒的油類,包括餾分型燃油和殘渣型燃油。
2.自2020年1月1日起,航行船舶進入我國內河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的,應當使用硫含量不超過0.10% m/m的燃油;自2022年1月1日起,航行船舶進入我國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海南水域的,應當使用硫含量不超過0.10% m/m的燃油。
3.自2020年3月1日起,航行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不得裝載硫含量超過0.50% m/m的自用燃油(以下簡稱不合規燃油)。
綜合以上三點限硫令,長沙思辰儀器研發的SC-17040型第三代快速便攜式硫含量測定儀很好的給海事相關執法部門或船舶燃料使用質檢部門提供了精準,便攜、快速的試驗檢測分析。一分鐘就可以準確的檢測出硫含量,并自動打印出結果數據。